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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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,对“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”一事,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,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,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,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。

据悉,早先河北邯郸涉县一男子发帖称,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公安拘留,随后引发网络热议。

有网友提问:请问在大众点评上给的那些差评,现在删除还来得及吗?

【相关报道:网民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】

8月18日,涉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“微观涉县”发文称,涉县城关派出所还接到另一起报警,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、搜狐网、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“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、价贵、量少,还是人民的医院吗?”为标题的帖子,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。接警后,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,于8月16日查明,信息发布者叫张某,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,因觉得饭菜一般,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这篇帖子。

报道称,通过多方调查取证,警方查实王某、张某涉嫌虛构事实,扰乱公共秩序。二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。

报道中还提到,“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网民,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属于违法行为,严重影响公共秩序,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。同时,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,还广大群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。”

【邯郸警方回应:涉县公安局原处罚决定已撤销  当事民警已被追责】

“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”经媒体报道后,邯郸市公安局高度重视,立即联合政府法制办、律师顾问团和市局法制支队组成工作组,连夜对案件“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”进行全面复查。

经查,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。新医院搬迁后,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,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。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,原处罚决定“适用法律不当”,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》第19条第1项,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,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,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,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。同时,要求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,引以为戒,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
  • 转自月光博客,原文地址: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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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云
江天一色无纤尘,皎皎空中孤月轮。